“送個外賣,命差點送掉!”
2022年7月,上海普陀區一處小區門口,外賣員小馮騎車進門時被電動門直接撞飛,當場昏迷。
經診斷,頸椎脊髓損傷,十級傷殘。一個好好送餐的人,人生軌跡就此改寫。
但更讓人心涼的,是物業的回應,“他自己騎車玩手機,關我們啥事?”
電動門一關,撞出一個“責任黑洞”
小馮當天騎車進小區時,門沒裝感應器,也沒設置緩沖時間。門“咔”一下關上,正好撞上他的車尾。
人飛了,車摔了,昏迷送醫,醒來已經是傷殘等級。
這不是“意外”,是管理疏忽的必然結果。
但物業的第一反應,卻是“甩鍋”,不是道歉。
??法院:80%責任歸物業,賠償21萬!
法院調查后,給出判決要點:
電動門操作不當,缺乏安全措施,物業負主要責任;
小馮雖有過失(騎車時手持手機),承擔20%責任;
他領取的8.8萬工傷賠償,屬于社保范疇,不影響物業賠償義務。
最終,法院判定:物業賠償21萬元!
一句話總結——“你不負責,我就讓你賠。”
別低估一扇門的殺傷力
這起事故并不是個案。你身邊的小區門是不是也有這些問題?
門自動關得飛快,老人小孩剛進來就被追著夾;
沒有感應裝置,非機動車“猜時機”進出;
?? 沒有警示牌、沒有護欄、沒有人值守。
“沒出事”不是安全,“沒管理”才是真的事兒。
等人傷了再整改,那不叫負責,叫僥幸。
♂?外賣員不是超人,也配有“避險權利”
他們風里來雨里去,不是為誰賣命,只是為生活討口飯吃。
如果每一次進門都像闖關游戲,那這扇門不是防外人,而是害自己人。
很多人會說:“反正他有工傷賠了啊。”
但我們必須強調:
工傷賠償,是社保制度;
事故責任,是法律義務。
別用“他自己也不小心”偷換責任邊界。
寫在最后
不是所有的悲劇,都叫“命運弄人”。
很多時候,是可預見的疏忽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后果。
希望每一個小區、每一個物業明白:
那扇電動門,關上的也許不只是責任,還有一個家庭的希望。
安全,不是一張告示;管理,也不能靠“甩鍋”。
??你身邊的小區門禁是否也存在同樣隱患?
??你覺得物業該為這類事故承擔多少責任?
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經歷,一起為勞動者撐起一份“基本安全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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