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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央廣網新聞報道:
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論壇上表示,將研究實施支持個人修復信用的政策措施。根據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,在征信系統中,違約記錄的存續期為5年。過去幾年,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,一些個人發生了債務逾期,雖然事后全額償還,但相關信用記錄仍持續影響其經濟生活。為幫助個人加快修復信用記錄,同時發揮違約信用記錄的約束效力,人民銀行正在研究實施一次性的個人信用救濟政策,對于疫情以來違約在一定金額以下且已歸還貸款的個人違約信息,將在征信系統中不予展示。這項措施將在履行相關的程序后,由人民銀行會同金融機構進行必要的技術準備,計劃在明年初執行。
這意味著明年年初部分人的失信記錄可以修復,立刻引起網友討論!
有網友認為:普通老百姓很多時候逾期都是情非得已,應該成立專門機構,受理這種情況。但要區別對待,社會上有很多人故意為之,禍害老百姓,千萬別放過。
也有網友認為:疫情都過去五年了,有逾期記錄也自動消了呀,再不濟的也有四年了,也差不多到自動消除的時間了。
還有更多的網友擔心,這一波改動會利好老賴。
但是我認為最說道點上的網友還是這幾位